2006.7.15 (半月内刊 总第18期)
并购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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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并购新规箭在弦上
 
  据悉,《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或将在近期出台。

  此次的规定由商务部牵头,在原来《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2003年由原外经贸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基础上全面修订。

  值得注意的是,即将出台的正式《规定》,除了将取消"暂行"标签,还增补了很多重要内容。

  较大的变化是,《规定》专门就跨境换股问题新增了一章--《第四章 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
另外,由于去年关于"红筹上市"模式的争论反复纠葛,此次《规定》中,监管部门再次就此议题"卡位"--由此带来的一个深刻变化是,以后红筹上市将以经过商务部审批为前置程序。

外资并购详规
  从形式上看,《规定》变得越发清晰、立体、丰满了。

  它改变了原暂行规定26条不分章节的模糊结构,分门别类地设置了6大章,增补至59条--26到59的变化,显示了细致而有操作性的特色。

  在首章总则重申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国内企业的一系列必要条件后,《规定》在第二和第三章详尽地明确了税务、外汇方面的基本制度,和申报、审批中一连串受人关注的具体程序。   操作性的加强,还体现在监管环节--针对实际控制人的定义,是一个重点。

  按照《规定》,今后境内公司和自然人通过在境外设立离岸公司并购境内关联公司,必须向商务部报批。当事各方还需要进行关联关系说明,如果双方属于同一个实际控制人的,应该向审批机关披露最终控制人,并就评估结果是否符合市场公允价值进行解释。
专家分析,之前证监会、外管局的相关规定也对"实际控制方"和"公允市场价值"做过类似规定,但是由于国内资本外流再返程投资的情况近年大量增加,先前仅对"同一管理层"作特别要求,实践中容易被规避。

  而此次的新规,密织了监管之网,要求披露"最终控制人",甚至还明确规定,不得以信托、代持或其他方式规避。

  根据新规,哪怕这个境内公司的老板变更了国籍,也不能改变其中国公司的企业性质。

  除规范申报者的义务外,《规定》对监管部门职责的界定也更详细了。

  比如,被并购企业为上市公司,还要按规定向证券监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而如果并购导致国有股权变更或国有产权转移的,则应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评估定价。

  最为大家关注的,无疑是第五章中涉及的反垄断问题的条款松紧。

  虽然,规定依旧强调并购不得造成过度集中、排除或限制竞争,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但在具体的反垄断审查方面,比如相关审查标准、审查豁免条件等内容,基本只是延用了原暂行规定的内容,由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负责。

  专家分析,之所以没有根据《反垄断法(草案)》进行修改,一个是因为两规定的政策口径和执法主体不一致,二是该规定本身已比反垄断法的规定更严格,三是如果照《反垄断法(草案)》调整,协调难度会很大。

  目前尚不清晰的是,该《规定》最终将由四部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签署,还是六部委(加证监会、国资委)联合发布。

跨境换股与"红筹上市模式"
  横空出世的,是《规定》的第四章。

  据悉,此前也是由商务部牵头,国家数部委曾共同参与起草过一份文件--《关于企业跨境换股的规定》,其草案也一度流传于坊间,但迟迟未出台。

  不过,专家说,这个草案的内容已经被"吸收合并"到了此次即将发布的《规定》中,不会再单独发文了。

  据康达律师事务所娄爱东观察,这是商务部的文件第一次明确规定这种并购方式,并且给出了详细的规则,"尽管实际操作上可能不会那么容易,但这毕竟是个重大突破。"

  娄爱东律师说:"以前关于跨境换股有概念但无操作指引。虽然去年外管局75号文明确提到股权置换的方式,但是实际当中从未批准过一例跨境换股的海外上市。"

  而广信律师事务所全朝晖律师坦言,这种方式在现实中早就存在,只不过是不会直接以股权置换的方式报批。通常的做法是,并购中部分用现金,部分用股权,具体操作就是在资产估价上做文章。

  "明的部分用现金,暗的部分用股权。"全说。

  针对于此,《规定》要求今后"必须聘请在中国注册登记的中介机构担任顾问,作尽职调查,分析境外公司的财务状况"。

  惟有如此,商务部才会对并购报送文件初审,并颁发加注"外国投资者以股权并购境内公司,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8个月内有效"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而境内公司也据此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境内公司股权结构要恢复到之前的状态。

  与此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第四章第三节的标题用了两个"特殊"来表达--"对于特殊目的公司的特殊规定"。

  所谓"特殊目的公司",指的是业界俗称的"红筹上市模式",即指境内企业实际控制人以个人名义在开曼群岛、维京、百慕大等离岸中心设立壳公司,再以境内股权或资产对壳公司增资扩股,并收购境内企业的资产,以境外壳公司名义达到曲线境外上市的目的。
对于这一"假外资"的并购行为,在去年曾引发了颇有戏剧性的波澜。

  先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封堵资本外逃出台11号文和29号文,"误伤"了红筹梦想的国内企业。当年10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又出台75号文(《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覆盖了11号文和29号文,解开了"红筹上市"模式的紧箍咒。

  但这似乎又重新暴露了先前资本外逃和"民企外资化"带来的诸多隐患,于是,商务部借修订暂行规定之际,"把这个问题管起来了"。

  "商务部参与起草的法规和文件中,(对跨境换股进行规范)还是第一次。"

  《规定》要求,特殊目的公司设立时必须到商务部申办核准手续,而且须报送特殊目的公司最终控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境外上市商业计划书,之后才能办理外汇登记。

  当特殊目的公司以股权并购境内公司时,也要经商务部批准,颁发加注"境外特殊目的公司持股,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1年内有效"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而在以前,红筹上市只需要经过证监会的审核。

  同样的,如果一年内不能完成这些"规定动作","比赛资格"将被取消--附加注的批准证书自动失效,境内公司股权结构必须恢复。

  此外,一旦特殊目的公司完成了境外上市,则境内公司必须在30日内向商务部报告上市情况,并向外管局报告融资收入调回计划。

  《规定》指出,融资收入调回可以采用向境内公司提供商业贷款、在境内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并购境内企业等方式。

  "这比之前要透明很多。"一位律师说。

  但这位律师也表达了业界的担心,他说,之前对外商投资,是按照投资规模和投资产业类型,由商务部或其授权的省级部门审批。这次的规定实际上严格区分了真外资和假外资--返程投资,并区别对待,事实上将返程投资的审批全部收归到了商务部本身。

  "虽然商务部的审批较之地方更为规范和严格,但是所耗时日往往更长。"
                                             (21世纪经济报道 秦旭东)


国资委规范央企海外收购
 
  在过去20年,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以年均17%的速度增长。从1986年至今,海外并购案共有213宗,其中103宗是2001年以来完成的。根据有关机构研究,其中67%的海外收购不成功

  7月初,中移动收购Millicom失败,并没让国内媒体感到吃惊。

  自从去年年中,中海油收购Unocal折戟之后,媒体已被注射"免惊疫苗"。

  这两宗大手笔收购案,本可辉煌中国海外收购史--中移动的报价是53亿美元。从报价金额上看,是中国第二大海外收购案,位列中海油收购案之后。中海油的报价是185亿美元。在中国的历次海外收购中,是首次超百亿美元尝试。

  但这些尝试最终都以失败告终,而且,收购方倒下的位置,其实距离终点并不遥远。只是二者失败原因各不相同--中海油源于政治阻力,中移动则是出价太低。
 

约束收购风险
  由于收购并未成功,因此,很难从最终收益上衡量中国国企的海外收购是否真正划算。但在客观上,对中海油和中移动而言,确实浪费了管理层的时间、谈判费用,以及其他机会成本。

  或许正如《福布斯》杂志所评论的,中国的海外收购正处在学习阶段。而学习总是要付出相应成本。

  其评论员保罗·梅德蒙特称,中国企业海外收购失败,除了政治因素之外,还在于管理水平。"这些企业的管理层,在收购经验上,很难与欧美公司相比。"

  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院长、美前商务部副部长杰弗瑞·格登,也曾在一个演讲报告中提醒中国企业,在缺乏海外收购经验的情况下,如果勉强为之,尤其在已经成熟的市场,"是非常危险的"。

  在鼓励国企"走出去"的背景下,杰弗瑞的提醒显得十分及时。而这正是在不久之前,国资委出台《央企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原因之一。

  国资委通过这份文件规定,央企应该在发展战略、投资收购、财务报告、内部审计等方面,开展风险管理工作。"通过积累经验,培养人才,逐步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海外扩张冲动
  国资委研究中心一位研究员指出,国资委出台这个文件,主要是规范央企海外投资,其目的是,避免再出现类似"中航油事件"重演。

  他说,国资委显然已经意识到,如果没有有效的约束,受海外扩张的冲动支配,有的国企为了收购成功,往往会不计成本,因而带来国有资产流失。

  "我的猜测是,中移动不提高收购报价,一方面可能它确实不划算;另外,也可能是对这个文件有所考虑。"

  不过,这位研究员强调,国资委文件的出台,并非要阻止企业"走出去",而是要让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更稳当。

  实际上,无论是2004年底的联想收购案,还是2003年底的TCL收购案,都没能给它们带来预期的收益。其中,联想的收购价格为12.5亿美元,TCL的收购价为5.6亿美元。

  根据央行公布的数字,截至今年3月末,中国外汇储备余额是8751亿美元。而人民币的逐步升值--作为中国汇改的结果,也使企业有相对更多的外汇,去海外寻求更多的投资机会。
  
重视发展中国家
  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的研究,在过去20年,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以年均17%的速度增长。从1986年至今,海外并购案共有213宗,其中103宗是2001年以后完成的。

  而据麦肯锡的研究,在过去20年,全球大型的企业兼并案中,取得预期效果的比例低于50%。具体到中国,有67%的海外收购不成功。其海外收购的目的,比如获得先进的技术,大多都没能实现。

  根据波士顿发布的报告,受石油价格上涨的影响,在未来几年中,中国企业的海外收购,将主要着眼于获取石油。

  去年10月底,中石油以40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哈萨克斯坦PK石油公司。这项收购是中国目前金额最大、并最终得以完成的海外收购案。而去发展中国家进行收购,将成为海外收购的趋势。

  "自去年中海油收购失败之后,中国企业在展开海外收购时,通常绕过了那些可能会导致西方政府干涉的产业,并把目光转向发展中国家市场。"在最近的一篇报告中,评论家保罗·梅德蒙特说。
                                                 (财经时报 易强)



基金业并购重组山雨欲来
 
  近日,中信证券公告收购华夏基金公司已获批准,国联基金也宣布,中海信托通过收购和增资扩股,持有其46.9%的股份。据了解,目前还有一批内资基金公司的股权转让谈判已近尾声,接手方大多是外资机构。基金业的一场股权并购重组已是山雨欲来风满楼。
 

贫富分化加剧
  截至2006年6月30日,国内基金业管理的资产净值总额已达5103亿元,较去年底的4672亿元增长近一成。在整体规模增加的同时,各基金公司之间的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

  南方基金公司以446亿元的管理规模位居榜首,易方达以434亿元紧追其后,广发基金则是上升幅度最快的公司,资产管理规模半年内从90亿元升到324亿元,增幅超过250%。与此同时,规模最小的基金公司管理资产规模不到1个亿,低于10亿份的有10家基金公司,其中有5家管理规模低于2亿份。成立时间较晚、股东实力偏弱是这些小公司的共同特点。事实上,不用说规模不到一个亿,就算有10个亿也难以让股东们满意。有的基金公司自成立以来连续亏损,原股东后继乏力,一个可行的急救方法便是引入实力强大的新股东,重塑公司品牌。

  作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旗下控股公司,中海信托入主国联基金,使得中海油在保险、信托等金融领域外又涉足资产管理业。而国联基金公司作为中海油在资产管理业的布局,其未来的发展前景显然不可低估。

美资基金蜂拥而入
  今年以来基金公司股权变更频率猛然加快,基金公司的新股东们正在向这个产业投下重注。继前期境外机构蜂拥而入后,今年以来基金业又掀起了一波合资潮。

  从现有的合资基金公司的股权构成来看,欧资的外方股东占了大多数,美资基金寥寥可数,美国基金业的巨头大多按兵不动。但在目前这波合资谈判潮中,有多家美资机构积极筹划进入境内市场。这一方面显示出中国境内市场蓬勃的发展现状让他们难以坐视,另一方面,外资在基金公司持股比例的提升也让他们看到了控股的希望。

  《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第八条规定,"外资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资参股的基金管理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比例,累计(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不超过33%,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三年内,该比例不超过49%"。到去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已满三年,根据上述规定,基金公司外资持股比例可以突破33%,达到49%的上限。

  而一些外资机构在谈判之初便毫不掩饰地亮出了他们的底牌:非控股不谈。事实上,49%的外资持股上限已经使谈判有了很大的空间,可以通过合理设置股权结构,使外方成为相对控股股东。例如诺德、中欧等几家合资基金公司的股权结构便设计成外方"一股独大"的模式。外方持49%股份,剩余股份由几家中方股东瓜分,这样外方便成为第一大股东,实现相对控股。

  除这种模式外,外资在不能一步到位控股的前提下,拟采取逐步收购的办法来达到控股的目的。

争取双赢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波合资谈判潮中,也不乏暂时生存无忧能实现盈利的基金公司,其大股东显然是从更长远的规划来整合旗下的金融资产,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需要引入有实力的境外股东,对公司的投资、客服、营销等进行本质上的提升,以适应今后更大范围内的竞争。

  不过更多的基金公司则是为了找寻出路。有基金公司人士表示,他们这批基金公司可以说是生不逢时,自成立以来,证券市场持续疲软,基金销售市场就始终不景气,不管是总规模,还是单个基金的规模下降得都非常厉害,但是基金公司日常的管理成本又很高,公司的资本金都消耗得差不多了。有家小基金公司高管毫不掩饰对强势背景的渴望:"他们的网络资源和强大的公司背景对基金公司发展都极为有利,我们当然希望能有强势股东。"在外资觊觎金融牌照的背景下双方自是一拍即合。

  业界普遍认为,如果外资有更多的话语权,外方股东在资金、专业技术等方面无疑会做出更大的投入,"他们会有更大的原动力"。诺德、中欧这种外资相对控股的模式最终获得了监管部门认可,这无论是对已进入市场中的先行者还是观望者都是一种鼓励。

                                                (中国证券报 徐国杰)

 


软件业国际市场并购暂停?
 
导读:无论是甲骨文、微软还是IBM,包括多次传言中的被购者SAP,它们的力量在经过多年的积累之后,达成了某种制衡。软件业的下一轮并购大潮或许要等到几年之后,而那时的表现形式,也将与现状迥异。
 
  5月中旬,SAP监督委员会主席哈索·普拉特纳向外界说:"公司对美国科技企业的收购持开放态度,如果股东们认为合并而不是独立会更好,那就合并吧。

  一言既出,关于SAP是否要被收购、被谁收购等问题成为了业界关注的焦点。当市值高达620亿美元的SAP成为并购主角的时候,引发的震荡是深远的。

  但SAP首席执行官孔翰宁不久辟谣,表示人们误解了普拉特纳的意思,公司还将会保持独立。很多分析师也都预测以SAP并购传闻为核心的一轮ERP并购行将结束。有业内资深分析人士认为:目前SAP盈利状况良好,处在历史上发展的最好时机,没有任何理由要把自己卖掉;"而软件业的下一轮并购大潮要等到几年之后,而那时的表现形式将与现状迥异"。

为什么是SAP
  SAP在诸多传闻中都成为被并购的角色。事实上,自从走出2002年的业绩低谷之后,SAP的发展态势一直不错。虽然与甲骨文、微软甚至与IBM相比,SAP的产业链条最短,也最缺乏系统底层技术,比如数据库、中间件等,导致SAP对整个业界的影响力最有限,但它在企业应用软件市场中却表现出色。

  如此一家优秀的企业应用软件厂商缘何一而再地传出被并购的消息?微软、IBM市值都过千亿,而IBM一直是美国的象征,涉及到美国的诸多信息安全系统,这些巨无霸不可能成为被并购的目标。而甲骨文则是一家全业务型的企业,从底层的数据库一直到上层的涉及到各个行业的应用软件都有,这3家中无论谁都与SAP有明显的互补关系。"很明显,SAP是最有潜质的被收购者,也是各种推理中最恰当的被并购者。"

  而在SAP的四位创始人中,除监管委员会主席哈索·普拉特纳(也只是挂名)以外,其余3位已经全部离开SAP。因此,SAP符合并购中创始人基本上全部离开的原则,这跟拥有比尔·盖茨的微软和拥有埃里森的甲骨文完全不同。

  业界关于并购的一条潜规则是,没有原始创始人的企业,被并购之后对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往往是有限的。

  当年HP并购康柏时,由于两大创始人家族董事均对合并计划表示反对意见,因此,在合并之后,公司内部矛盾愈演愈烈,甚至诉诸法律,收购成本增加。

  SAP则避免了这一难题。不仅创始人在董事会里基本上没有声音,连SAP职业经理人CEO孔翰宁的业绩都得到了董事会的认可。
分析师们说,在软件业并购大潮涌动的时刻,一有风吹草动,SAP难免流言缠身。

  不少人曾经期待IBM这个巨无霸吞掉SAP这个最优秀的企业应用软件厂商,这样,不但IBM不涉足应用软件的历史传统被打破,而且不管是微软还是甲骨文都无力再跟这样的超豪华组合去抗衡,整个市场格局将更加稳定。

  这种臆测注定无法成为现实。孔翰宁认为,尽管SAP与IBM有95%的业务是互补的,但双方的合作正处于最好的时期,没有必要进行任何改变。

软件业的并购风险
  并购带来的风险,成为影响软件业并购趋势的一个重要原因。

  IBM在历史上一共完成了40多起并购案例,总花费超过100亿美元。而甲骨文公司在历史上的并购多达70-80起,仅去年就有19起收购,金额超过100亿美元。目前来看,尽管甲骨文的收购步伐已经放缓,但并未结束。

  由于甲骨文几乎在每次收购中都要斥以巨资,比如,以100亿美元完成收购PeopleSoft、以58.5亿美元收购Siebel、以17亿美元收购其竞争对手JDE,这让每一次的并购成本都非常高昂。由于甲骨文并购太快,导致其债务已接近警戒水平。

  通常情况下,SAP在哪个领域强,甲骨文就要加大在那个领域的投入,甚至不惜采用巨额现金的付出和换股方式来进行收购。这种以并购应对对手压力的方式提高了甲骨文的运营成本。而面对并购风险中最重要的整合风险,甲骨文似乎无所顾忌。

  由于在收购中动用了大量现金和股票,而且,埃里森对投资者的看法和喜好并不加考虑,这加剧了甲骨文的赢利风险。

  而在今年的并购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并购事件则是Infor对SSA的收购。

  据预计,如果完成并购,Infor将成为全球第三大企业软件提供商,年收入超过16亿美元。在此之前,Infor跟甲骨文一样,也是一个积极的收购者,但是,该公司的收购与甲骨文的收购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类型。有分析指出:甲骨文的收购是非常张扬的,目的就是要把甲骨文武装成一个全能者,为用户提供尽可能多的产品和服务;"它认为,最好的产品一定是来自甲骨文,从这个角度上来讲,甲骨文的收购就是以打败SAP为目的的。"

  "而Infor的收购则更反映投资银行界的意志,甚至是微软的意志。包括以前的SSA进行的并购也是这种风格。它们并购的目的是让客户知道'除了SAP之外还可以有另外一个选择'。因此,他们的收购是为了成为第二个SAP,这跟甲骨文为打败SAP所进行的收购是不同的。"

  一般认为,ERP厂商之间的并购主要驱动力是股东价值以及投资者对一个公司的判断,之后才是所谓的市场份额和产品,包括用户量。比如,在1997年到1999年之间,投资者纷纷看好CRM的前景,于是并购CRM公司成了业界的一个大趋势。

  Infor和SSA在以前进行的收购,意图都非常明确,即在并购整合之后的未来5年甚至10年间,争取将公司卖个好价钱。这让Infor在选择收购对象时,一般选择某个领域里的中型企业。

  今年底,Infor可能还会进行另外一起并购。此后,它最需要的产品线基本就建设完毕。

  在甲骨文所吃掉的几大软件公司中,每一家在业务线上基本都自成体系。如果将其全部打散重新组合,未必会形成一个更好的业务模型。而且,由于工作量巨大,即使整合成功,新系统与新产品是否能得到客户认同,更加是一个未知数。

鼎足之势形成
  在国际软件产业中,厂商之间存在妥协与制衡。

  甲骨文与IBM在数据库领域水火不容世人尽知;在应用软件行业里,SAP与甲骨文也势均力敌;而在服务行业里,3家则互为敌人。但因为客户需求至上的原则,3家还是最大程度地讲究着妥协,并彼此保持着合作的关系。

  IFS公司的一位内部人士表示,"从上个世纪90年代甲骨文推出数据库以来,它与IBM的竞争关系就已经产生了。而且,双方的竞争一直处在撕破脸皮的状态,非常惨烈。但是,并购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惟一途径,当市场上只存有3家厂商的时候,市场也已经成熟了,几家处于制衡与妥协之中,从而导致整个产业都处于稳定状态之中。"

  在企业应用软件市场里面,最有话语权的IBM和微软的态势都不如甲骨文那样咄咄逼人,而是各自坚持着自己的战略重点。

  而这两家公司之所以没有完全发力于企业应用软件市场,各有各的原因。"IBM的强项在于IT服务领域,擅长对各种软件进行整合,从而为客户提供整体的服务。因此,虽然它本身没有任何应用软件,但却拥有着众多的软件合作伙伴。"分析人士认为,这跟甲骨文和微软完全不同。

  而上述IFS工作人员则表示,"目前,IBM追求的终极目标是利率,而不是市场占有率。近些年,IBM不停地收购,也在不停地卖出,所以,它不会在企业应用软件这个系统里下特别大的力气,而更专注于将大家的产品整合在一起去为客户服务。"

  微软与IBM不尽相同。目前,微软的战略重点正向娱乐电子业务倾斜,尽管早早做了向企业应用软件市场进军的打算,但力度仍然太小。微软的策略是依靠庞大的合作伙伴来推进这个市场,采用蚂蚁吃大象的做法来进行。

  在中国市场上,微软已经在悄然推出自己的品牌ERP产品,但并没有明目张胆。同时,微软还用小额的资金入股国内著名的系统集成厂商,如浪潮、鲁能积成、创智等,但这只被认为是一种探索。

  "在企业应用软件市场上,微软已经没有10年前做Windows 95的魄力了;在企业应用市场上,投入也不如当年在操作系统上的投入那么大。"在观察家们看来,微软不会在企业应用市场上花费太大的力气,也不会有大的收购进行。无论是甲骨文、微软还是IBM,包括多次传言中的被购者SAP,这些厂商的力量在经过多年的积累之后,达成了某种制衡。"并购不会在这几家巨无霸厂商身上上演,整个业界从现在开始将会维持或长或短的平静态势。"分析师们认为。

并购也许就此嘎然而止
  2000年7月,英国的Invensys以7.08亿美元买下著名的荷兰ERP软件商BaaN。在那之前的1998年--2000年期间,虽有并购事件发生,但收购金额都小于这次。这次并购被视为一个并购阶段的开始。此后,软件行业的收购力度和频度都大幅提升。

  促成这一并购高潮阶段到来的因素有两个:一是全球经济的复苏刺激了软件需求的增长,二是收购的门槛逐渐降低,利率的压力和欧盟的反垄断法等对并购的限制不再像以往那样严格。这一时期并购的特点是围绕着并购厂商的核心竞争力的弥补而展开,比如甲骨文对JDE、PeopleSoft、Siebel的收购,都是为打造一个更完整的产品链。这和上个世纪末期业界所发生的并购特点完全不同,当时的并购以规模为导向,而那时业界普遍认为,在某一行业里,只有成为前三位的厂商才能够存活下来。

  目前来看,在全球ERP市场上,3家大公司甲骨文、SAP、Infor已成鼎足之势。此外,在每个细分行业市场里面,则还分布着众多的ERP厂商,比如在EAM领域里有MRO和Datastram。在市场进一步细分化之后,还会有更多的专业厂商出现。而在以后的业界并购中,大的软件公司也会为弥补在新兴市场的不足而继续买进专业厂商,这种并购将逐渐成为主流,而且,并购金额不再会动辙几十亿甚至几百亿美元。那时,大家关心的可能是一到两亿美元的并购案例,而这种并购可能要等两三年之后才能发生。
                                                    
(倪鸿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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